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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共享单车管理征意见押金是焦点问题

停车管理:共享单车管理征意见押金是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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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戴平华 康春华报道:新共享单车既快捷便利又绿色环保,还可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但一项新事物的诞生也存在着痛与快乐并存的处境。此时用法律来规范、保护其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戴平华 康春华报道:新共享单车既快捷便利又绿色环保,还可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但一项新事物的诞生也存在着痛与快乐并存的处境。此时用法律来规范、保护其成长或许是最好的办法。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同时,全国多个城市也已在陆续出台一些规定。在南昌,规范共享单车的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那么,在规范共享单车方面到底该注意哪些方面?
 
         近来,关于共享单车的各类报道,接踵而至。6月18日下午,郑州西三环汝河路向西200米的东冯湾北跨渠生产桥上,一个骑黄色共享单车的12岁小男孩摔倒在地,抢救无效身亡。6月20日,有消息称,ofo小黄车已将押金从此前的99元上调至199元。对此,ofo方面回应称,ofo正在建设一套全新的智能信用体系,在这套体系中,用户日常的用车习惯和信用评级都会成为押金的参考系数。
 
        此外,各地还接连发生多起共享单车被贴虚假二维码的诈骗事件。事实上,这些事件也折射出,在共享单车发展的进程中,它在给人们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新难题:该不该给共享单车立个“规矩”,这个规矩又该怎么立?
 
        此前有法律人士指出,共享单车是新生事物,对其发展还需要观察,可以先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规范。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开门立法”,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正处于爆发式增长中的共享单车们,这份《指导意见》未来最终敲定的“游戏规则”,极有可能带来这个行业的重新洗牌。
 
        而在此之前的3月,成都市发布了《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4月,深圳市出台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随后,石家庄也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前,记者从南昌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结合共享单车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着手出台符合南昌实际情况的《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此推动共享单车在南昌的健康发展。
 
        新法制报记者梳理已经出台的试行意见和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发现,各地都提到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
 
        如成都提到,当地将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组建专业运行维护队伍,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管理。深圳则要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道路系统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导则,指导停放设施规划建设。还要求共享单车企业要采取技术、管理等手段,保证车辆按区域和点位规范停放。
 
         而石家庄市,不但明确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行政手段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利用电子围栏等先进手段,引导承租人规范停放。同时,还明确了对于使用者故意损坏、盗窃网约自行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等行为的处理方式。此外,石家庄市还明确共享单车企业须在当地备案。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昌市制定的“指导意见”,届时也将要求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在开始提供租赁服务前向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南昌市城管委市政执法处处长方政也向记者证实,初步设想是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工作,并在部分公共空间稀缺区域规定禁停、禁投放,企业方则须建立用户信用体系,将违停纳入信用扣分等智能管理中。
 
         方政坦言,还有一种想法是,企业将平台数据接入南昌市数字城管平台,实现数字城管及时发现采集、及时通知清理,并实时了解企业投放单车的总数,避免投放量超出公共空间的负荷量。将停放选择权交到用户手中

          对于各地的尝试,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指导意见》中,也有明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监督……”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交通部明确了框架性的指导意见,能否好好落实,还得靠地方政府出台“实施细则”。
 
          “共享单车使用中出现的乱停乱放问题,也暴露出当前城市管理中停放自行车时存在的问题,应当一并解决。”朱巍认为,地方政府在出台“实施细则”时要做好协调,不是单纯管理新的东西,一定要和旧的东西融合起来,统筹立规管理。
 
          事实上,公众对于共享单车公司押金“资金池”的流向,质疑声一直没有停止,卡拉单车风波更是将这一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福建莆田本土品牌卡拉单车,于今年初首批向市场投放600多辆单车,但因车辆设计及用户不文明使用等因素,面世仅10多天,就有76.5%的单车“失踪”。投资方毅然撤资,并划走公司账目上的部分用户押金,撤走财务和客服,导致公司运营资金紧张,用户退押金困难。
 
         平台出现问题,用户账目上用户押金被直接划走,令人不寒而栗。有分析指出,以目前各家共享单车企业收取的押金标准估算,共享单车注册用户将要形成数十亿元的“押金资金池”。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挪用押金投资失败,用户的押金安全就形成风险,用户押金不能退还会衍生新的问题。
 
         据了解,大多数共享单车都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在用户实名制的情况下,它随时记录了个人的行踪。因此,不守住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5月13日,有消息称,在极客大赛“GeekPwn”年中赛上,四款共享单车APP的漏洞被网名为“tyy”的女程序员轻松破解。利用应用程序的漏洞,“tyy”直接获取了用户的个人资料,并现场远程连线,演示利用他人账户,实现开锁、骑行的过程。
 
        消息一经爆出,令不少共享单车用户惊叹:“恐怖!”毕竟,许多个人账户上,关联了太多的支付方式。
 
        而在该问题上,交通部的《指导意见》是否有预防呢?
 
        据了解,《指导意见》拟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二是规定相关信息使用范围,要求运营企业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相关数据在国内储存和使用。
 
        颜三忠认为,在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上,刚刚实施的《民法总则》和即将实施的《网络安全法》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指导意见》强调平台搜集的用户信息不能“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须的范围”,只是划定平台合理使用用户信息的法律底线,避免平台对用户的“数据暴力”,但具体还需要地方管理者用更细致的智慧在地方立法时去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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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颜三忠建议,地方政府在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时,应当明确指定一个部门对平台格式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同时,明确共享单车事故责任认定的部门和流程。